立會二讀通過《道歉法》 冀促進爭端排解

立法會早上復會繼續審議《道歉條例草案》,並以33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二讀。

對於有議員憂慮,條例中的酌情權引致不確定性,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二讀發言時表示,在條例草案中加入修訂,能保障行使酌情權時必須屬公平公正和需顧及公眾利益。而在辯論條例草案的修正案時,議員郭家麒指以往有不少例子,能顯示出道歉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道歉會被視為過失或承認責任。他認為,現時有道歉法是好事,更指醫生對道歉法表示歡迎和正面。

此外,多名議員對修正案的中英文版本有質疑,指出中文版本上寫上「屬公平之舉」,而以英文版本翻譯中文時則寫上「屬公平公正之舉」,議員們認為版本不一致。議員梁耀忠曾要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應作澄清,惟代主席李慧琼拒絕其要求,並指袁國強會在發言時澄清,並指是立法會秘書處的手民之誤。最後議員涂謹申建議,把會議暫停讓秘書處修改,其建議亦獲接納,會議一度暫停。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提倡和鼓勵作出道歉,以防止爭端惡化,並且透過釐清作出道歉的法律後果,促進和睦排解爭端。而法例制訂後,將令任何人作出的道歉在所有民事法律程序中,均不可為裁斷過失或法律責任而被接納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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