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女兒不像自己做親子鑒定 非親生離婚獲賠11萬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 因懷疑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柳州市民劉先生帶著女兒去做了親子鑒定,然而這份證明不僅斬斷了他與女兒的關係,也讓他和妻子李女士的婚姻走到了盡頭。日前,柳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準予劉先生與李女士離婚,李女士應支付劉先生撫養費6萬元,精神傷害撫慰金5萬元。

  2006年5月,劉先生和李女士登記結婚,婚後兩人經常為瑣事爭吵。2008年女兒小圓的出生,緩和了兩人的關係,但隨著小圓一天天長大,劉先生卻發現她長得越來越不像自己,對於小圓與自己的親子關係產生懷疑。2015年9月,劉先生帶著小圓去做親子鑒定,結果顯示他並非小圓的生物學父親。

  今年3月,劉先生向柳江法院起訴離婚,並要求李女士賠償其為孩子付出的撫養費和受到精神傷害的精神損失費共計23.5萬元。法庭上,李女士辯稱,二人夫妻感情確實不好,孩子也確實不是劉先生的。但她認為,劉先生也存在過錯,二人長期分居兩地,劉與其他女子也有不正當關係。

  最終,柳江法院準予二人離婚。但是,因劉先生與小圓無血緣關係,對其無法定撫養義務,小圓歸李女士撫養,而李女士應當返還劉先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小圓支付的撫養費,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酌情支持劉先生6萬元撫養費,酌定李女士賠償劉先生精神傷害撫慰金5萬元。李女士主張劉先生與第三人有不正當關係,但並未提供有效證據予以證實,法院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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