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二十三條須先「正名」 除去「標籤」「妖魔化」 (圖)

■林鄭月娥 資料圖片■林鄭月娥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由競選至現時都表示暫不進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她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時重申,為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自己會盡最大努力,就議題在政治及民生經濟上去創造有利環境。她坦言,未來一年都不會為二十三條立法,因為很多人都將二十三條視為「洪水猛獸」,故要先做「正名」工作,除去「標籤」和「妖魔化」的問題,讓公眾了解二十三條是保護國家和香港的安全、讓大家安居樂業,之後才可以談條文。

林鄭月娥在接受香港電台訪問中再次被問及二十三條立法的事。她強調,為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是用來保護國家安全,正如普選行政長官亦是憲制要求一樣,兩者均在基本法裡有清晰條文。不過,有見過去兩項議題都引起了很大爭議,她希望先創造有利條件去做這些事。

她說:「這件事(二十三條立法)比普選更困難,因為普選都可以說是『普世價值』,但不知為何,很多人,包括傳媒,一提到二十三條就好像『洪水猛獸』,好像我在北京述職後出來見傳媒,其實有關述職有很多東西很值得去問,例如便利港人措施、領導人怎樣看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但我想九成問題都是圍繞二十三條提出。」

因此,她認為為二十三條立法之前,首先要做好「正名」工作,除去「標籤」和「妖魔化」的問題,「保護國家安全怎會是不好的事呢?尤其是現在全世界都受恐怖主義的影響和襲擊,大家都希望可以保障到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國家利益。」她說,在讓大家了解到二十三條是保護國家和香港的安全、讓大家安居樂業後,才有條件去談條文。

明年不入議程 「不是短時間可做」

至於二十三條立法的確實時間,林鄭月娥坦言未來12個月都「很難」,「即使是對內、對外談明年挑戰,我都沒有將它放入議程,因為這不是短時間可做的工作。」她說,自己做事本問心無愧,盡最大努力的原則,但結果如何,不是自己能完全控制。

在創造有利條件方面,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會在政治上和民生經濟上努力,一方面採取更包容、聆聽、關懷的管治新風,另一方面則做好經濟民生,「當大家發現香港經濟很好,有很多機會,就會覺得不要因為一件兩件的政治事件而摧毀(這些優勢)。」

她續說,近年有些對憲制或對特區政府的不滿,或許也和民生有關,「這不單獨是香港,在外國很多經濟體裡,經濟好的時候,看到財富的升值,但不是很多人能分享,社會就會出現爭拗、動亂。」

就國歌法立法 冀盡快諮詢

就國歌法立法一事,林鄭月娥指出,希望可盡快進行諮詢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在進行籌備的工作,與律政司也有溝通,我們的諮詢將會先在立法會有關的事務委員會做,並多聽意見。」

被問及是否想藉國歌法立法令年輕人更愛國,她表示,法律只是規範行為,真正理想是自覺、自發地去做,「不過全國已經頒佈國歌法,亦已生效和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需要在香港適用,所以我們要按香港的情況,包括有別於內地的法制、我們一般社會狀態,以本地立法方式去落實,等於之前的國旗、國徽法,我覺得(大家對國歌法的)反應好像是敏感了,都只是叫大家尊重國歌,因為它是國家的象徵。」

林鄭月娥指出,會以國家現已實行的以國歌法為藍本,再看有什麼在香港是難以做得到的,例如懲罰性、規範性或教育性的東西,「可能在香港我們不慣用這樣的方法去做,但也可以用其他方法去達至同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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